1.空载试运转 新的或大修后的调度绞车,空载试运转在装配完毕后进行。试运转前必须先确认减速箱润滑油清洁度符合要求,先用手动或电机点动,机器正常运转后方可进行空运转试验。空载试运转时,慢速、快速正反方向各运转15分钟并达到下列要求:
(1)运行平稳可靠,传动装置和轴承在运转时不应有异常的震动和声响;
(2)绞车制动器工作时应灵活、可靠;
(3)调速装置手把应搬动自如、无卡住现象;
(4)减速器润滑油温升不大于 60℃,Z高油温不大于 80℃;
(5)减速箱不得有渗漏油现象。
2.负荷试运转 空载试运转后方可进行负荷试运转,负荷试运转应注意以下事项:
(1)调度绞车的出绳方向,钢丝绳为上出绳,即钢丝绳引出部分应在卷筒上面,不宜在卷筒下面出绳;
(2)负荷试车如在现场,可在井下利用工作面支柱为负荷,负荷试车时必须将绞车牢固地固定在基础上;
(3)试车负荷应逐次增加,并且应当注意下列情况:当钢丝绳负荷在卷筒里层达到Z大拉力时,电机已处于满载运行状态,当超过Z大拉力 20%,电机已处于超载状态,故只能作短时运转;
(4)负荷试车时,减速箱油温Z高不得超过 80℃,Z高温升不得超过 60℃;
(5)制动闸制动灵活、可靠;
(6)每次负荷试车后检查钢丝绳及机器各部分不得有残余变形,并应符合空载试运转中第(1)、(3)、(5)条规定;
(7)负荷试车完毕后必须更换减速箱中的润滑油。